供應鏈管理

立誠光電秉持凡事處事以誠、行之以敬、言行一致做為經營準則,積極建立卓越的經營團隊, 擴展全球市場,研發新產品、新技術,並投入專業生產製造,提供客戶滿意的服務。

 

供應商稽核

1.定期或非定期對供應商的產品和製程流程作稽核,以確保供應商的品質和製造過程等均符合原來的要求。

2.針對「產品安全性、法規要求、品質良率、交期準時率、品質管理系統驗證…等訂有稽核評鑑指標,給予風險分數上的評估分析。

 

承諾與政策

衝突礦產政策:

1.本公司宣示並承諾,不接受使用來自衝突礦區的金屬「鉭(Ta)、錫(Sn)和鎢(W)和金(Au)」。
2.本公司持續配合無衝突礦產計畫進行供應鏈礦產來源調查。

 

有害物質禁用:

要求製程原物料的供應商提供「產品禁限用物質保證書」聲明,保證其產品不含對環境有害之國際禁用物質,確保符合國際相關法令的要求。公司執行供應商環保稽核時若發現有重大缺失,將要求限期內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報告。以降低本公司產品對環境之衝擊,提昇產品競爭力並善盡社會責任。

 

環境保護法規符合性:

供應商必須符合政府所規定之相關空氣污染、水污染防制、廢棄物與資源管理…等環境保護法規,如有違反法規情事,則必需提出改善計劃。